三年之丧,言而不语,对而不问:庐,垩室之中,不与人坐焉;在垩室之中,非时见乎母也,不入门。疏衰皆居垩室不庐。庐,严者也。妻视叔父母,姑姊妹视兄弟,长、中、下殇视成人。亲丧外除,兄弟之丧内除。视君之母与妻,比之兄弟。发诸颜色者,亦不饮食也。免丧之外,行于道路,见似目瞿,闻名心瞿。吊死而问疾,颜色戚容必有以异于人也。如此而后可以服三年之丧。其余则直道而行之,是也。
姑姊妹,其夫死,而夫党无兄弟,使夫之族人主丧。妻之党,虽亲弗主。夫若无族矣,则前后家,东西家;无有,则里尹主之。或曰:主之,而附于夫之党。
子夏曰:“民之父母,既得而闻之矣;敢问何谓‘五至’?”孔子曰:“志之所至,诗亦至焉。诗之所至,礼亦至焉。礼之所至,乐亦至焉。乐之所至,哀亦至焉。哀乐相生。是故,正明目而视之,不可得而见也;倾耳而听之,不可得而闻也;志气塞乎天地,此之谓五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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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大為吏部郎,嘗作選草,臨當奏,王僧彌來,聊出示之。僧彌得便以己意改易所選者近半,王大甚以為佳,更寫即奏。
宰我曰:“吾闻鬼神之名,而不知其所谓。”子曰:“气也者,神之盛也;魄也者,鬼之盛也;合鬼与神,教之至也。众生必死,死必归土:此之谓鬼。骨肉毙于下,阴为野土;其气发扬于上,为昭明,焄蒿,凄怆,此百物之精也,神之着也。因物之精,制为之极,明命鬼神,以为黔首则。百众以畏,万民以服。”圣人以是为未足也,筑为宫室,谓为宗祧,以别亲疏远迩,教民反古复始,不忘其所由生也。众之服自此,故听且速也。二端既立,报以二礼。建设朝事,燔燎膻芗,见以萧光,以报气也。此教众反始也。荐黍稷,羞肝肺首心,见间以侠甒,加以郁鬯,以报魄也。教民相爱,上下用情,礼之至也。
簡文目敬豫為“朗豫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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