桓公初報破殷荊州,曾講論語,至“富與貴,是人之所欲,不以其道得之不處”。玄意色甚惡。
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辞。
王为群姓立社,曰大社。王自为立社,曰王社。诸侯为百姓立社,曰国社。诸侯自立社,曰侯社。大夫以下,成群立社曰置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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晉明帝解占冢宅,聞郭璞為人葬,帝微服往看。因問主人:“何以葬龍角?此法當滅族!”主人曰:“郭雲:‘此葬龍耳,不出三年,當致天子。’”帝問:“為是出天子邪?”答曰:“非出天子,能致天子問耳。”
奔母之丧,西面哭尽哀,括发袒,降堂东即位,西乡哭,成踊,袭免绖于序东,拜宾、送宾,皆如奔父之礼,于又哭不括发。妇人奔丧,升自东阶,殡东,西面坐,哭尽哀;东髽,即位,与主人拾踊。奔丧者不及殡,先之墓,北面坐,哭尽哀。主人之待之也,即位于墓左,妇人墓右,成踊尽哀括发,东即主人位,绖绞带,哭成踊,拜宾,反位,成踊,相者告事毕。遂冠归,入门左,北面哭尽哀,括发袒成踊,东即位,拜宾成踊。宾出,主人拜送;有宾后至者则拜之成踊;送宾如初。众主人兄弟皆出门,出门哭止,相者告就次。于又哭,括发成踊;于三哭,犹括发成踊。三日成服,于五哭,相者告事毕。为母所以异于父者,壹括发,其余免以终事,他如奔父之礼。
邾娄考公之丧,徐君使容居来吊含,曰:“寡君使容居坐含进侯玉,其使容居以含。”有司曰:“诸侯之来辱敝邑者,易则易,于则于,易于杂者未之有也。”容居对曰:“容居闻之:事君不敢忘其君,亦不敢遗其祖。昔我先君驹王西讨济于河,无所不用斯言也。容居,鲁人也,不敢忘其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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